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专业委员会
工作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婴幼儿配方乳粉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婴配粉专委会”)是在协会秘书处领导下的非常设机构,不具有法人资格。
第二条 为规范委员会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三条 婴配粉专委会的工作包括:
1、 了解掌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的运营情况,沟通交流行业
信息,分析行业发展中存在问题,提出相关政策建议。
2、 为企业及相关单位提供法规、标准、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;
3、 研究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科学和技术的前沿发展变化;
4、 反映企业意见、维护企业利益、加强行业自律。
第二章 组成
第四条 婴配粉专委会设立主任委员、首席专家、副主任委员,秘书,每三年换届一次。
第五条 主任委员、首席专家、副主任委员、秘书由协会秘书处任命。
第六条 婴配粉专委会委员由协会会员单位推荐,经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,婴配粉专委会全体会议确认。
第七条 委员因离职、岗位更换等原因不能履职的,委员所在单位可重新推荐委员。
第八条 婴配粉专委会的人员变动情况,由协会秘书处进行通报。
第三章 工作与职责
第九条 主任委员负责婴配粉专委会的全面工作,副主任委员、委员、秘书配合主任委员完成相关工作。
第十条 委员应以促进行业发展为己任,积极地提出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建议意见。
第十一条 委员应认真完成婴配粉专委会交办的工作和任务,对专委会征集的问题及时给与回应,发表自己的意见。
第十二条 婴配粉专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,总结上年工作成果,确定当年工作计划。根据会员单位及协会秘书处的提议,不定期召开专项会议,对行业所关心的问题进行研讨。
第十三条 婴配粉专委会秘书负责所有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。
第十四条 委员应积极参加婴配粉专委会会议,如确实无法参加,需提前将对将要研讨内容所持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告知协会秘书处。
第十五条 对于明确为不便对外公布的内容,所有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纪律。
第十六条 委员单位经申请可承担、承办婴配粉专委会会议。
第十七条 委员可随时向协会秘书处反映有关婴配粉涉及的问题。
第十八条 除协会秘书处及婴配粉专委会安排的工作以外,委员均不得以婴配专委会名义私自开展各项工作,诸如调研、开展调查问卷、收费、评比等。
第十九条 婴配粉专委会日常事务由协会秘书处负责。
第四章 附则
第二十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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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0月 9日